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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7-03-0015)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7-04-17 点击量:5948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陶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批准实施的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该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采购编号:JXGZ2017-03-0015

  二、采购内容: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服务要求

项目总金额

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棚户区改造PPP项目

1

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

叁亿元人民币

2.1项目授权主体:景德镇陶瓷工业园区管委会

2.2项目实施机构:景德镇市陶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3项目地点:拆迁地址位于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区罗家桥乡铁炉村、程家坞村,项目安置房建设地址位于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区罗家桥乡农业分厂、红砖厂、红叶路东侧。

2.4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金额为3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审计决算金额为准)项目公司自筹资金为7000万元人民币,剩余项目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筹集。

2.5投资回报率不高于年利率6.0%

2.6主要工程内容:项目分为拆迁、新建共两个部分:1安置用房建设 2进出主交通道路建设 3配套南环道路工程

本项目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建设、融资、运营维护和移交,政府与社会资本按照风险分配框架承担项目融资、投资、建设、维护的费用和风险。运营期内,项目公司应严格按法律及政府规定进行维护,持续、安全、稳定地提供服务,并确保项目达到合作双方约定的标准。运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方, 本项目合作期拟定10年(含建设期3年和运营期)。

三、社会资本方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质: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壹级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在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不挂靠、不转包、不违法分包等方面,社会资本方须进行承诺(社会资本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需在资格预审前到采购人处签订承诺书,以联合体形式响应磋商的,只需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3证照: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

3.4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能力(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贷款承诺书、或授信额度证明等)。

3.5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3.6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3.7五大员(预算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各一名,持有效的岗位证书和近3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只需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提供);

3.8以下情况不接受报名:近三年内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的;被江西省发改委、建设厅、财政厅、交通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江西省建设、采购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同时申请资格预审;近3年申请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3.9省外施工企业需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

3.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响应,其成员不超过2家。 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但联合体各方需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社会资本方在成交后,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组成结构或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以联合体参加的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项目的资格预审。

3.11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确定资格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资格预审申请人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参加竞争性磋商。社会资本方应该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对以上内容主动披露,不得隐瞒,否则因此造成的法律责任由社会资本方承担。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4.2本项目在进行详细磋商前将对所有报名社会资本方的资格进行审查。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417日至20174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报名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200/份。

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申请的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供:

6.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6.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6.3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6.4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5有效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6.6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7具有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的融资能力;

注: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和壹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接收时间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51113:3014:00(北京时间)。

7.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7511日前14:00(北京时间);

7.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18号)。

7.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7.5各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预审资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江西省政府采购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以上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

凡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后,必须仔细阅读,如对资格预审文件存有疑惑,请在20175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单位:景德镇市陶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程先生

电话:  07988252809

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珍珍、陈芸婷       

联系电话:1587002500215079036607

固定电话:0791-88194897

传真:0791-88194861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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