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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先锋环宇招标有限公司市政府接待中心电梯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08-08-08 点击量:16475 
抚州市财政局关于南昌先锋环宇招标有限公司市政府接待中心电梯项目投诉处理决定书
    2008-8-8 10:47:44

 

 

文号:抚财购[2008]11号    

 

 

 

江西鹏博实业有限公司:

贵公司就南昌先锋环宇招标有限公司2008年7月21日采购市政府接待中心电梯项目(招标编号:NCXFHY2008-07-0008)投诉书收悉。

首先,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投诉事项处理如下:

一、关于谈判文件截止时间:据调查核实,南昌先锋环宇招标公司收取谈判文件是在截止时间2008年7月21日上午9:00时前,之后代理公司既没打电话也没有再接受任何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宣布开标时,在场的投标单位没有一家就标书递交截止时间问题提出疑义。

二、关于查验投标人身份问题:代理机构在唱标时按谈判招标文件要求宣读了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企业单位名称、投标报价、所投产品品牌。招标文件没对投标人身份查验做要求,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按文件规定对各投标人的身份、法人授权书进行了查验,开标和评审程序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鉴于上述情况,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南昌先锋环宇招标有限公司电梯项目招标结果有效。

贵公司如对此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投诉处理决定书下达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此致。

抄报:抚州市纪检监察室``````````````````````````````````````````````````````````````````抄送:抚州市政府接待中心

     南昌先锋环宇招标有限公司

     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

江西省晶鑫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南昌广立电梯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三洋电梯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江西省通力电梯销售安装有限公司

 

                                            

 

 

 抚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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