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的洪采购定字[2015]6号采购计划,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财政局及东湖区财政局、青山湖区财政局、红谷滩新区财政局、新建区财政局的委托,按照市、县(区)“两级联动、统一招标、分级管理、规范操作”的办法,就2016-2017年度南昌市本级及东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新建区本级预算单位物业管理服务定点供应商联合招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
1、 定点采购项目:
包号 |
定点服务项目 |
定点服务期 |
定点服务对象 |
01 |
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24个月,自 |
南昌市本级及东湖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新建区本级预算单位 |
注:1、采购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定点供应商,在定点供应有效期内,招标人所属预算单位(即定点供应对象)采购所属财政机关标准收费小于限额标准内的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必须在定点供应商处采购。 2、本次定点采购限额标准为:单次或批量服务费50万元以下(如省政府统一全省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则市本级及县区有权相应调整本项目限额标准)。 3、如中标供应商家数不能满足采购人需要或协议履行期间中标供应商家数减少,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补招。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3资金财务状况良好;
2.4具有物业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2.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潜在投标人可从即日起到2015年11月27日,每天08:30-12:00 ;14:30-17:00(北京时间)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文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供应商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验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留存)。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5年11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6、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5号开标大厅。
7、 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再参与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财政局及东湖区财政局、青山湖区财政局、红谷滩新区财政局、新建区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朱珍珍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97
邮 编:330096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账 号:19320215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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