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中医院的委托,根据崇仁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批复,就崇仁县中医院医用诊断X射线机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10-05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清单:
包别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要求 |
01包 |
医用诊断X射线机 |
1 |
台 |
45 |
详见招标 文件 |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其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含200万),其所代理的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含2000万);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含2000万),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CCC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及制造商《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五)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针对此次招标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六)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七)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彩页;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11月24 日至2011年12月8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12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1年12月14日下午14:00―14:30递交至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东路14号)五楼开标室。
八、开标定于2011年12 月14 日14:30时(北京时间),在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抚州市崇仁县县府东路14号)五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崇仁县中医院
电 话:0794-6322175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