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的委托,根据南昌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洪采购函(2011)529 号文的批复,对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仪器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8-050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采购设备清单:
包别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技术要求 |
01包 |
高效液相色谱仪(进口仪器) |
2 |
台 |
82 |
详见招标文件 |
荧光分光光度计(进口仪器) |
1 |
台 |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 11 月16 日至2011年 11 月 30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 12 月 1 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1年 12 月 6 日上午09:0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 7 号开标室。
八、开标定于2011年 12 月 6 日09:30时(北京时间),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 7 号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南昌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碟子湖大道299号
电 话:0791-88538010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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