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陶瓷学院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部门473号文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景德镇陶瓷学院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
一、采购设备清单:
项目编号 |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11B473001 |
01 |
频谱分析仪等 |
批 |
1 |
75.924 |
详见招标文件 |
11B473002 |
02 |
太阳能光伏电池实验系统等 |
批 |
1 |
62.82 | |
11B473003 |
03 |
差热―热重仪等 (微机差热天平等) |
批 |
1 |
47.15 | |
04 |
差热―热重仪等 (微机差热膨胀仪等) |
批 |
1 |
54.346 |
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01包: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50(含)万元以上,02包: 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100(含)万元以上,03包、04包:投标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200(含)万元以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供应商须出具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4) 01包、03包、04包供应商需在江西南昌或景德镇市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合法的资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10月14日到2011年10月28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10月31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1年11月3日上午9:0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7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11月3日0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7号开标室。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景德镇陶瓷学院
采购联系人:孙国华
采购人地址:景德镇陶瓷学院(湘湖校区)
采购人电话:0798-8499656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朱珍珍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