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饶州监狱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购2016F002238号文批复,对江西省饶州监狱采购狱内巡查电瓶车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6-07-0204-2)进行第三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谈。
一、采购货物清单: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赣购2016F002238001 |
狱内巡查电瓶车(国产产品) |
1批 |
16万元 |
8座狱内巡查电瓶车1辆(8座敞篷车、电控:优质智能控制器、电池:3DG21048V8只电池、电机:4kw电机) 11座狱内巡查电瓶车2辆(11座带窗封闭车、电控:优质智能控制器、电池:3DG-230安时60V10只电池、电机:5kw直流电机) 具体详见竞谈文件 |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所供产品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他要求:
1、所供“巡逻电瓶车”的制造商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含)以上蓄电池观光车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厂商;
2、供应商如非所供“巡逻电瓶车”的制造商,需提供所供“巡逻电瓶车”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此次采购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谈响应。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竞谈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1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谈文件。本竞谈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谈文件请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七、竞谈保证金应于2016年9月23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竞谈保证金仅接受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即从竞谈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帐或电汇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93202159959),汇款需注明“16-07-0204-2保证金”,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八、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6年9月23日14:30―15:00(北京时间)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谈室。
九、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2016年9月23日15:0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谈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十、已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江西省饶州监狱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上饶地区鄱阳县珠湖山
采购人联系人及电话:于先生 0793-6606018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
联 系 人:刘宇东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193202159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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