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批复文号:洪采购函【2011】305号,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就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车载对讲机、手持对讲机采购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JXGZ2011-08-0501
二、采购清单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01 |
1 |
车载对讲机 |
10 |
台 |
详见询价文件 |
2 |
手持对讲机 |
40 |
台 |
三、合格的供应商: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50万以上含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注册资金不小于50万,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的货物和服务;
3、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车载对讲机、手持对讲机)的由国家工信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有效核准证书;
4、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授权;
5、需提供所投产品的样品机及彩页;
6、所投产品需在南昌有售后维修站;
7、供应商需提供手持对讲机IP55级以上防水(含IP55级)的有效认证证书;
8、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报价。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询价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8月12日起到2011年8月1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询价文件。本询价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询价保证金应于2011年8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询价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八、所有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及报价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1年 8月19日上午09:00―09:30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九、询价时间定于2011年8月19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届时请全权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十、已购买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南昌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3986611
采购人地址:红谷滩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0层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13870889979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