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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GZ2021-YZ-001)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21-01-12 点击量:4198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的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采购编号:JXGZ2021-YZ-001)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采购单位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项目

270万元/

四、服务内容

1)基金管理服务(0/年)。负责全省邮政在职员工(含寄递事业部)约13000余人与退休人员(含寄递事业部)约6800余人门诊限额报销、特殊慢性病门诊报销、住院补充报销等基金日常报销业务服务;负责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2)在职员工住院津贴团体险(100/日)

3)在职员工因病身故商业险(13万元/人)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一)从基金增值方面

根据我省分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5年11月签订的长期服务协议,约定给予基金利率3.5%的年化利率。

而根据银保监[2020]13号文第八条规定“保险公司不得对委托资金提供各种形式的增值保证”条款,其他基金托管服务商将不能提供相同的基金增值的利率保证条款。

(二)从管理费用方面

根据我省分公司与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19年7月签订的服务协议,平安养老保险江西分公司收取我司基金管理费率为0

而根据银保监[2020]13号文第十条规定“保险公司开展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业务,收取的管理费应当覆盖委托管理业务的各项成本”条款,其他基金托管服务商将依据业务成本核算收取管理费用。

(三)从员工保障方面

我省分公司自2017年开始为员工投保疾病身故团体险,对合同存续期内因病身故的在职职工给予定额赔付,合同期限之前患既往症合同期内死亡人员不属赔付范围。

如选定其他保险服务商将对下一年度在职因病身故员工的赔付造成影响。

(四)从员工体验方面

我省分公司自201511月开始选定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服务商后,经过五年多的磨合,员工已熟悉掌握整个平安公司理赔的线下流程和线上自助理赔流程。

如选定其他基金管理服务商将使员工重新适应新的保险公司业务流程和网上自助赔付流程。

综上所述,符合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第三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服务,故推荐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为单一来源供应商。

六、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管晓波、徐雯

电  话:1380353566118172807733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38

七、公示期

本公示发出之日起3个日历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实名反馈。


2021年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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