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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交通大学食堂委托社会企业服务项目01~06包(比选编号:JXGZ2019-05-1501-01~06)公开比选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9-05-17 点击量:3661 

为提升华东交通大学餐饮服务水平,满足师生生活需求,现就华东交通大学食堂委托社会企业服务项目01~06包(比选编号:JXGZ2019-05-1501-01~06)进行公开比选,欢迎信誉好、业绩优良且符合资格条件的餐饮企业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数量

简要说明

企业文化氛围提升投入

(万元)

经营期限

履约保证金

(万元)

其中开业保证金

(万元)

01

南区一食堂(1-2层)

1

经营面积约3241平方米,一楼为大众快餐(除水吧之外不得设置任何摊点),二楼为风味特色餐厅(风味摊点设置上限为12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

>=100

必须按学校设计院提供方案对外门窗进行提升。

2019-7-162024-7-10

50

0

02

北区一食堂

1

大众快餐为主,风味摊点为辅。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风味摊点设置上限为3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

>=60

必须按学校设计院提供方案对外门窗进行提升

2019-7-162024-7-10

50

0

03

北区二食堂

1

大众快餐为主,风味摊点为辅。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风味摊点设置上限为3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且不允许设置水吧)。

>=60

必须按学校设计院提供方案对外门窗进行提升

2019-7-162024-7-10

50

0

04

北区三食堂

1

风味特色餐厅。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风味摊点设置上限为15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且不允许设置水吧)。

>=30

必须按学校设计院提供方案对外门窗进行提升

2019-7-162024-7-10

50

0

05

北区四食堂

1

大众快餐为主,风味摊点为辅。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风味摊点上限为3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

>=260

 

正式移交场地之日起至2024-7-10

100

50

06

北区五食堂

1

大众快餐为主,风味摊点为辅。经营面积约2500平方米,风味摊点上限为3个,不得擅自增加摊点。

>=200

正式移交场地之日起至2024-7-10

100

50

其它要求:

1)北区四食堂、北区五食堂预计于201912月投入使用(以正式移交时间准),合同到期时间与其他食堂同步(装修时间涵盖在内)。

2)每个企业参加比选食堂的数量上限为三个包别(即:南区一个,北区二个,超出所参加比选包别数,该企业所参加比选包均作无效应答处理)

3)每个应答人在南、北校区最多只能各中选一个食堂。

4)现正在华东交通大学经营、管理南区第二食堂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比选。现南区第一食堂、南区三食堂、南区第四食堂的经营企业不得参与南区的比选。

5)同等条件下,原在学校经营管理,且按《华东交通大学食堂考评方案》排名前三的企业享有“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入选”的优先权。根据学校相关决定,此次及以后批次的中选供应商不再享受此优惠。

包号

食堂名称

现经营企业名称

往年考核情况

01

南区第一食堂

江西省中星餐饮有限公司

 

02

北区第一食堂

江西省中星餐饮有限公司

 

03

北区第二食堂

江西中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第二名

04

北区第三食堂

南昌运龙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第三名

05

北区第四食堂()

江西省心怡工贸有限公司

 

06

北区第五食堂

-

 

6)按包号从小到大进行比选,如某一应答人在北区食堂多个包中排序第一,则确定其为较小包号的预中选人,其它包的预中选资格则顺延至排序第二的应答人,依此类推。

7)应答人必须在应答文件提供详细的,与应答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中选企业与甲方的所有资金往来(含营业款、开业保证金等)均通过此账户转入转出。(中选之后不得变更,如有变更校方认定其为转租、转包,扣除履约保证金,同时终止合同,企业文化氛围提升费用不予退还)

8)应答人中选后,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十五个日历日内,中选方应与学校签订经营合同(逾期将视为主动放弃本次中选资格,校方将重新组织比选),中选方在签订合同前需向学校缴纳履约保证金。

9)履约保证金(不含开业保证金部分)待合同期满,经营场地及设备移交完毕后且无任何违约行为后全额无息退还至与应答人名称一致的企业基本账户。开业保证金在正式开业后十个工作内无息退还。

二、比选应答人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餐饮类企业(经营范围包含餐饮);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无在期限内的处罚纪录;

6.近三年内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受过行政处罚或不良犯罪记录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一经举报并核实,取消一切资格;

7.近三年内出现过合同到期不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经营场地行为的餐饮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比选。一经举报并核实,取消一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应答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不得以挂靠、合作的形式参与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事项、保证金

1.购买比选文件:有意参加比选的应答人可从2019520日到20195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比选文件。本比选文件售价为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比选应答人在本次比选前三年内,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和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未受过行政处罚或不良犯罪记录的声明函原件(加盖比选应答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查验)[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的须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原件查验)[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来报名的须提供]

3.应答保证金:本项目应答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万元),应答保证金必须于2019年6109:3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以企业银行转账方式操作(注明比选编号、比选应答人名称),以电子汇款到账时间记录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的,为无效应答。

应答保证金在应答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电汇

户名: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丰和大道支行

账号:197742662495

四、比选须知

1.比选应答人须按比选公告资格要求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纸质比选应答文件共陆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伍份,须用文件袋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比选应答人公章及注明比选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比选编号和“在201961009:30(比选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比选现场必须企业法定代表人到场。

五、比选时间地点:

1.比选地点: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比选室(地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十楼)

2.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1961009:30(北京时间)。

六、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应答文件满足比选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比选应答人为中选候选人的比选方法。若得分相同,原在学校经营管理,且按《华东交通大学食堂考评方案》排名前三的企业享有“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入选”的优先权;若得分相同,不享有“同等分数条件下优先入选”的企业则以与高校签订的有效餐饮合同(经营期内)的数量多者中选(必须提供合同甲方座机电话及联系人进行核查)。若还相同的则以专家抽签决定名次。

七、签订合同:比选人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之日起十五个日历日内签订合同。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华东交通大学

联系人:王科长         电话: 0791-87046982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东大街808 

比选咨询服务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咨询服务机构地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十楼

联 系 人:朱珍珍、刘雨雯

电  话:0791-88194897

九、比选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华东交通大学门户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网站。

 

 

华东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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