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委托,根据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洪经2015B000005、000006号文批复,对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采购辅助光源及发证机项目01包、02包(采购编号:JXGZ2015-09-0006-01、02)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公告于2015年10月12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采购清单:
包号 |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01 |
洪经2015B000005001 |
辅助光源 (金属卤钨灯) |
100只 |
120000.00元 |
详见竞谈文件 |
02 |
洪经2015B000006001 |
出入境自助发证机 (本式) |
一台 |
320000.00元 |
(一)现对原竞谈文件和竞谈公告中有关竞谈时间内容更正如下:
原竞谈文件和竞谈公告中:
六、竞谈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19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竞谈保证金仅接受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即从竞谈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帐或电汇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93202159959 ),汇款需注明“15-09-0006-包号保证金” ,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于2015年10月19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谈室。
八、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3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竞谈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现更正为:
六、竞谈保证金应于2015年10月20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竞谈保证金仅接受转帐或电汇形式交纳,即从竞谈响应供应商的银行账户公对公转帐或电汇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银行账号:193202159959 ),汇款需注明“15-09-0006-包号保证金” ,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并于于2015年10月20日14:00―14:30(北京时间)递交至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竞争性谈判室。
八、递交竞谈响应文件截止及竞谈时间:2015年10月20日14:30(北京时间);竞谈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中大道1318号)四楼竞争性谈判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二)其他内容不变,以原竞谈文件及竞谈公告为准。
购人名称:南昌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西大街199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雷天虹
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0791-83865851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 朱珍珍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昌市高新支行
账 号:193202159959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