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部门672号文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10-09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于2011年11月01日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现对招标公告内容作如下更改:
一、原公告中:一、采购设备清单:
包号 |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01 |
10B672001 |
1 |
全自动生化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170 |
详见招标文件 |
10B672007 |
2 |
腹部彩超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100 | ||
02 |
10B672005 |
1 |
十二导心电图机(国产产品) |
一台 |
5 | |
10B672004 |
2 |
十二导心电工作站(国产产品) |
一台 |
4 | ||
03 |
10B672006 |
1 |
经颅多普勒诊断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30 |
现更正为:一、采购设备清单:
包号 |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01 |
10B672001 |
1 |
全自动生化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170 |
详见招标文件 |
10B672007 |
2 |
腹部彩超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100 | ||
02 |
10B672004 |
1 |
十二导心电工作站(国产产品) |
一台 |
4 | |
10B672006 |
2 |
经颅多普勒诊断仪(进口产品) |
一台 |
30 |
二、原公告中: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现更正为: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01包:
(一)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
(一)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以上(含5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六)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其他事项按原公告执行,特此更正。
采购人: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采购人地址: 南昌市八一大道445号
采购人电话: 0791-86362905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熊思杰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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