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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一期网站群]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4-05-0101)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更正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4-05-26 点击量:3464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赣购(2014)部门488号文批复,对江西省交通运输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一期网站群]集成实施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4-05-0101)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于2014519日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站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发布,采购清单如下:

包号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万元)

技术要求

01

赣购2014B488001

江西省交通运输交通综合信息服务系统(一期网站群)集成实施服务

1

300

详见招标文件

(一)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原厂商授权开发证明书;

现更正为: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4、投标人如非产品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此次招标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及售后承诺书;

2、原招标文件中:21、评分方法中:“与现有信息系统的集成能力:投标文件能准确、深入并完整描述站群系统与现有网站及关联业务系统接口开发及系统集成内容的,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合集成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以及与本期项目的合理关系描述以及取得有效支持等方面,由专家对比打分。优得2分,良得1分,一般得0.5分。”

现更正为:“与现有信息系统的集成能力:投标文件能准确、深入并完整描述网站群系统与现有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集成开发整合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整合集成方案的全面性、可操作性、与本期项目的合理关系及获得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原厂商的有效技术支持等内容,由专家对比打分。优得5-7分,良得2-4分,差得0-1分。”

3、原招标文件21、评分方法中:“基础功能:评委参考招标文件“(二)执行标准”各项功能具体要求,并结合以下每项功能评分关键点评分,最高得40分。

现更正为:“基础功能:评委参考招标文件“(二)执行标准”各项功能具体要求,并结合以下每项功能评分关键点评分,最高得35;

    4、原招标文件21、评分方法中:“基础功能:(1)站群及内容管理:实现主站及子站管理,具备子站复制、发布功能;提供多维度视图、可视化设计工具;能够与其它产品子系统(比如智能表单、全文检索、外联业务系统等)进行无缝集成支持;具备完善的信息资源分类管理、分类维护等功能;具备元数据集管理;实现文档的版本检查,支持对内容版本自动设置和保存;支持对历史版本的查询、恢复等功能。完全满足得10分;不满足不得分。

2)政府信息公开:具有索引号自定义、依申请表单自定义功能。

完全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3)信息采集:支持自定义采集源,实现手工或自动采集数据(包括元数据)、采集的数据能去重,可直接自动进入内容管理系统或发布上网。完全满足得5分;不满足不得分。”

现更正为: “基础功能:(1)站群及内容管理:实现主站及子站管理,具备子站复制、发布功能;提供多维度视图、可视化设计工具;能够与其它产品子系统(比如智能表单、全文检索、外联业务系统等)进行无缝集成支持;具备完善的信息资源分类管理、分类维护等功能;具备元数据集管理;实现文档的版本检查,支持对内容版本自动设置和保存;支持对历史版本的查询、恢复等功能。完全满足得7分;不满足不得分。

2)政府信息公开:具有索引号自定义、依申请表单自定义功能。

完全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3)信息采集:支持自定义采集源,实现手工或自动采集数据(包括元数据)、采集的数据能去重,可直接自动进入内容管理系统或发布上网。完全满足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

5、原招标文件三、商务条款中:1、项目管理及实施要求1.1项目进度管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需求调研、设计、开发、系统集成、系统测试、试运行并正式上线。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需详细提出项目进度计划表。1.2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网站或网站群相关系列产品在2012-2014年度未在公安部或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http://www.ecas.cas.cn/)通报过其产品存在安全漏洞,并提供产品安全保障承诺函。若在上述部门发生过所售产品通报过并存在安全漏洞或在具有安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后产品存在安全漏洞,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投标人承担全部经济损失。1.5本次项目建设将与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深度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投标人须提供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原厂商授权开发证明。”

现更正为: 1、项目管理及实施要求“1.1项目进度管理:从签订合同之日起,投标人必须于2014831日前完成本项目的需求调研、设计、开发、系统集成、系统测试、试运行并正式上线。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需详细提出项目进度计划表。” 1.2项目质量管理: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安全要求。投标人承诺提供的网站或网站群相关系列产品在2012-2014年度未在公安部或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http://www.ecas.cas.cn/)通报过其产品存在安全漏洞,并提供产品安全保障承诺函。若在上述部门发生过所售产品通报过并存在安全漏洞或在具有安全检测资质的第三方安全检测机构检测后产品存在安全漏洞,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并全部没收商务条款第9条指定的项目风险保证金。1.5本次项目建设将与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深度集成、整合及二次开发,投标人应自行与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原厂商(北京北大千方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良好的沟通与协调,尽可能获取原厂商相关授权和技术支持,以保证系统间良好对接与应用,避免知识产权纠纷。如原厂商不予授权或不进行技术支持,投标人应提供合理、可操作性的防范此类风险的整体解决方案。若因与江西省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进行整合与开发造成拖延本项目工期(商务条款1.1规定的项目进度)或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或造成本项目整体工程质量缺陷影响使用等风险问题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人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全部没收商务条款第9条指定的项目风险保证金。”

6、商务条款中增加10、项目风险保证金: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指定官方账户打入中标金额的20%作为本项目的风险保证金。采购人在收到项目风险保证金后,与中标人签订项目合同。若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出现商务条款1.21.5内容阐述的项目风险和产品安全问题,采购人在本项目完成项目终验后,以无息的方式在七个工作日内将项目风险保证金全部返还至中标人指定官方帐户。”

()其他事项以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请参与该项目的供应商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答疑文件以制作投标文件。”

 

    人:江西省交通运输厅信息中心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275

采购人电话:0791-86243133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6

联 系 人:涂锦芝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址:www.jxgzzb.com.cn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1911233300088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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