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九江市政府采购办批准,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九江市中医院的委托,对九江市中医院监护仪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GZ2010-09-01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公开招标采购设备清单:
包号 |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01 |
1 |
监护仪 |
2台 |
52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灭菌柜 |
1台 | |||
02 |
3 |
离心机 |
2台 |
26 | |
4 |
酶标仪 |
1台 | |||
5 |
洗板机 |
1台 |
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含)。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制造商或者有制造商授权函者方有资格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六)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有意向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0年09月13日到2010年09月27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0年09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0年10月09日上午9:00―9:30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0年10月09日09:30时(北京时间)开始,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涂锦芝 13870833747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中行青湖支行高新支行
账 号: 193202159959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