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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新区学校录播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0-07-30 点击量:8651 

经抚州市政府采购办批准,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新区学校委托,就抚州新区学校录播系统等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购编号:(JXGZ2010-07-0017),欢迎国内有意向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设备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技术要求

1

录播系统等设备

1

33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含50万元),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如录播系统设备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或生产的,投标人应提供设备制造厂的授权书原件。

4、所投标的全自动录播产品的软件部分(非线性课件编辑系统、课件实时录制系统、课堂直播系统)应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投标时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以确保软件的合法性,原件备查。

5、提供录播系统设备、高清摄像机、照相机、制造商出具的产品中文说明书、宣传彩页。

6、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100730日到2010081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抚州市招投标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00816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我公司,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00820日上午830930递交至抚州市行政中心(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 20100820日上午930时。

九、开标地点:抚州市行政中心(附属楼四楼)开标室。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人:朱珍珍 

电  话:0791-8194897 15870025002             

传  真:0791-8194861             

行: 中行青湖支行高新支行

账  号: 193202159959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0.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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