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乐平市采购办批准,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乐平市环境监测站的委托,对乐平市环境监测站移动硬盘等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XGZ
一、采购设备清单明细表: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要求 |
01包 |
1 |
PH计 |
1台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
3 |
手持式水质采样器 |
1台 | ||
4 |
GPS全球定位仪 |
1台 | ||
5 |
超净工作台 |
1台 | ||
6 |
*应急检测箱 |
1台 | ||
7 |
便携式溶解氧测定仪 |
1台 | ||
8 |
多功能水质采样器 |
1台 | ||
9 |
离子计 |
1台 | ||
10 |
个人防护装备 |
2台 | ||
11 |
*气体检测仪 |
1台 | ||
12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1台 | ||
13 |
大气综合采样器(含TSP,PM10) |
4台 | ||
14 |
便携式酸度计 |
1台 | ||
15 |
*红外测油仪 |
1台 |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国内制造商或供应商(包括以其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参加投标的,在中国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2、01包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品目6、11、12、15的产品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10、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购买标书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合格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合格供应商可从2009年04月30日到2009年05月05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为每包4000元整.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09年05月06日9:00―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我公司)。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09年05月07日上午8:30―9:30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朱珍珍 15870025002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电子函件:ncxfhy@126.com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 户 行: 中行青湖支行
账 号: 729000743708091001
(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