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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测中心基础管理平台软件等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8-0903)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来源: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更新时间:2012-02-14 点击量:4352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测中心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部门325号文批准的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对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测中心基础管理平台软件等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8-09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

包号

项目编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01

11B325001

中心基础管理平台软件

1

147

11B325012

中心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

1

11B325013

设区市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南昌市)

1

11B325014

县级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安义县)

1

02

11B325013

设区市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九江市、上饶市、鹰潭市、景德镇市)

4

92

11B325014

县级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修水县,婺源县)

2

03

11B325013

设区市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抚州市、吉安市、赣州市)

3

90

11B325014

县级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龙南县,宁都县,瑞金县,兴国县 井冈山)

5

04

11B325013

设区市广播电视监测前端系统

(宜春市、萍乡市、新余市)

3

60

05

11B325003

存储系统

1

100

11B325004

中心机房核心交换传输

1

11B325008

服务器

1

11B325009

工作站

1

11B325010

运维终端

1

11B325011

办公设备

1

06

11B325005

大屏幕显示系统

1

101

11B325006

UPS改造工程

1

11B325007

机房装修工程

1

注:详细技术参数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01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证书》四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5)投标方的监测前端设备必须有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入网许可证;

6)投标人须获ISO质量管理体系统认证证书;

7)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含所有软件系统及模拟、数字监测设备)的具有详细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说明书及产品彩页;

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2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4)投标人须获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含所有模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设备)的具有详细技术指标、性能的说明书和产品彩页;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4)投标人须获ISO质量管理体系统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含所有模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设备)的具有详细技术指标、性能的说明书和产品彩页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4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书;

4)投标人须获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含所有模拟,数字广播电视监测设备)的具有详细技术指标、性能的说明书和产品彩页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5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企业,且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非本地注册企业必须在南昌市设有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所投产品(服务器,存储,交换机,防火墙)制造商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数据库软件需提供原厂授权或者投标人为数据库软件授权代理商;

5)投标人必须具有省(部)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格证书》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6包: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含);

3)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UPS主机、液晶屏、多画面分割器”的原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次采购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2215日至201122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31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237日上午90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4号开标室。

 

八、开标定于20123709:30时(北京时间),在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4号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江西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监测中心

采购人电话:0791-88317714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洪都中大道207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熊思杰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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