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批复文号:洪采购函[2011]296号,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委托,就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进口双光束原子吸收光谱仪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JXGZ2011-09-0501
二、采购清单:
包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技术要求 |
01 |
1 |
进口双光束原子吸收光谱仪 |
1 |
台 |
详见竞谈文件 |
三、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5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供应商具有此次采购货物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商出具的总代理授权书;
4、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竞谈响应。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竞谈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9月28日起到2011年10月09日每天(节假日除外)0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竞谈文件。本竞谈文件售价为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购买竞谈文件时需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竞谈保证金应于2011年10月10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八、所有供应商的竞谈响应文件及报价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09:00―09:30递交至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九、竞谈时间定于2011年10月12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届时请全权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十、购买了竞谈文件的供应商,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请在谈判一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谈判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南昌市粮油生产管理站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7136776
采购人地址:南昌市朝阳中路41号莱茵大厦5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13870889979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