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的委托,根据景德镇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批复,对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
一、采购货物清单:
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1 |
心电监护仪1 |
10 |
台 |
22 |
详见招标文件 |
心电监护仪2 |
1 |
台 |
8 |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制造商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4、投标人需提供所投设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并提供产品彩页;
5、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6、所投产品质量须有保证,具有国际权威机构有效认证,如美国FDA认证、欧盟CE认证或国内CMDC认证;
7、为方便售后服务,非江西省内企业需在江西省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并能提供合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2年11月20日到2012年12月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2.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2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注明项目名称、用途等,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2年12月10日14:00―14:30递交至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2012年12月10日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人出席采购会。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景德镇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景德镇市珠山东路143号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朱珍珍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