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水文局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部的委托,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2)部门1131号文批复,对江西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2011年水文站建设D5标及应急监测能力建设E4、E5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3-02-0504)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清单:
包号 |
项目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万元) |
技术 要求 |
D5 |
2012B1131001 |
1.巡测测船 |
5 |
艘 |
108.59 |
详见招标 文件 |
E4 |
2012B1131005 |
1.台式计算机 |
5 |
台 |
37.65 | |
2.便携式计算机 |
9 |
台 | ||||
3.激光彩色打印机 |
1 |
台 | ||||
4.激光打印机(A3) |
2 |
台 | ||||
5.传真扫描复印一体机 |
1 |
台 | ||||
6.复印机 |
1 |
台 | ||||
7.绘图仪 |
1 |
台 | ||||
8.数码摄像机 |
2 |
台 | ||||
9.数码相机 |
2 |
台 | ||||
E5 |
2012B1131006 |
1.机动测船 |
1 |
艘 |
250 |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D5包: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船舶建造企业,且注册资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建造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4包: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投标人如非制造商,必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激光彩色打印机、激光打印机、绘图仪、传真扫描复印一体机)制造商针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4.所投主要产品(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传真扫描复印一体机)的品牌必须是当期江西省政府采购协议入围品牌;
5.所投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的型号;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5包: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船舶建造企业,且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具有建造20米及以上钢制或玻璃钢船舶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jxzfcg.gov.cn/)和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有关通知],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3年3月12日至2013年3月28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进行网上报名、支付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费用(每包300元人民币)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收取后不退(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18070111670、18070111650、400-850-3300)。
五、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3年4月2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
六、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应于2013年4月2日9:00-9:30(北京时间)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3年4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昌市红谷滩丰和大道1318号)四楼7号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参加开标活动。
八、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次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名称:江西省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部
采购人联系人:黄国新
采购人联系电话:0791-8763166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南昌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19112333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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