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抚州市政府采购办批复,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抚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消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 |
技术参数 |
01 |
消防设备 |
1套 |
40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三、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1.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金须在500万元(含)以上;
1.3投标人具有消防安装《二级资质》含以上、《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机电类);
1.4 2009年至今投标人需具有类似项目的施工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1.5出具火灾报警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
1.6投标人在江西省内具有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提供工商证明;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在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正在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消防安装《二级资质》含以上、《安全生产、施工许可证》、二级(含)以上项目经理(机电类);(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二)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六、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02月25日起,到2011年03月16日止每天08: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或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
七、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03月16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汇款需以到帐为准)
八、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1年03月17日上午08:30―09:30递交至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03月17日09:30时(北京时间)开始,开标地点: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朱珍珍 15870025002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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