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办批复,批复文号2010(646)号,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委托,对江西省儿童医院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0-11-05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设备清单明细表:
项目编号 |
序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预算 |
技术要求 |
10B646001 |
1 |
激光治疗仪(进口产品) |
1 |
台 |
135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万以上(含3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制造商或代理商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函(原件);
(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六)投标人需提供产品宣传彩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投标人需提供提供同类产品的详细的用户名单(原件)。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0年12月20日到2011年1月6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1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于2011年1月12日上午9: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1月12日09:30时(北京时间)开始,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号开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南昌分行营业部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