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崇仁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崇仁县采购办批复(抚购2014J采购崇仁县公安局执法设备001)对崇仁县公安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4-FZ-025)进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清单:
采购项目 |
数量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要求 |
执法设备(国产产品) |
1批 |
60.08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货物明细:
二、合格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警用装备与械具或公共安全设备;
(3)供应商如非所投“现场执法记录仪,防弹头盔,防弹背心”制造商,须提供相应所投产品“现场执法记录仪,防弹头盔,防弹背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合法有效授权书。
备注:评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合法有效授权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有意向的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注册、交纳电子化投标保证金和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后[办理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站(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交纳的通知》等有关通知],方可参加本项目投标,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及办理确认手续之前将无法参与电子化政府采购活动。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5年1月14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站(网址:http://fzggzy.jiangxi.gov.cn/fzzbw/)下载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到帐时间提交投标信誉保证金即视为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投标信誉保证金必须备注本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否则视同无效投标。(投标人网上操作遇到问题可拨打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850-3300)。
五、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2015年1月15日9: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门户网-抚州市站。为防止评标系统出现故障开标无法顺利进行,开标时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且纸质投标文件与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一致,如不一致以电子版文件为准。本次评标以电子版文件为准,如遇评标系统出现故障,经采购人请示监管机构改为纸质评标,以投标文件正本为准,投标供应商未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六、所有投标人的CA数字证书、纸质投标文件和相关材料应于2015年1月15日9:00-9:30(北京时间)递交至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县府东路附近)开标厅。招标文件费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在开标前现场缴纳,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定于2015年 1月 15日9:30(北京时间),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仁县府东路附近)开标厅,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纸质投标文件、样机和相关材料参加开标活动。
采 购 人:崇仁县公安局
采购人电话:熊先生 13907942152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火炬大街807号泰豪商务大厦A座6楼
分公司地址:抚州市南门路479号三楼
联 系 人:刘玲玲
电 话:18607041600
传 真:0794-8260039
投诉电话:0794-8263960
邮 编:344000
网 址:www.jxgzzb.com.cn
开户银行:南昌银行高新支行营业部
账 号:7919112333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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