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批复文号(2011)部门395号,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江西省儿童医院的委托,对江西省儿童医院肌电图、呼吸机、脑功能监护仪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9-060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设备清单:
项目编号 |
包号 |
采购项目 |
数量 |
单位 |
预算(万元) |
技术要求 |
11B395001 |
1 |
肌电图(进口产品) |
1 |
台 |
48 |
详见招标文件 |
11B395002 |
2 |
小儿呼吸机(进口产品) |
6 |
台 |
186 | |
3 |
新生儿常频高频呼吸机 (进口产品) |
1 |
台 |
44 | ||
11B395003 |
4 |
脑功能监护仪(进口产品) |
1 |
台 |
45 |
二、供应商必备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30万以上(含3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三)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提供针对此次招标的制造商或总代理商合法有效授权书原件;
(五)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1年09月05日到2011年09月21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08:30―16:00(北京时间)在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2011年09月22日16: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注:投标保证金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到公司)
七、所有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并于2011年09月26日上午9:00―9:30递交至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八、开标时间定于2011年09月26日9:30时(北京时间)开始,地点:南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
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而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江西省儿童医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路122号
采购人电话:0791-868135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黄海燕
电 话:0791-88194897
传 真:0791-8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银 行:兴业银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