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昌市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洪采购函【2011】97号、【2011】147号,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园林绿化局委托,对南昌市园林绿化局画舫船及洒水车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GZ2011-05-0501、JXGZ2
一、 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技术要求 |
1 |
画舫船 |
1 |
艘 |
125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10吨洒水车 |
5 |
辆 |
125 |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要求:
(一)画舫船(采购编号:JXGZ2011-05-0501)
1.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注册资金500万以上(含500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能力提供本次政府采购的货物和服务;
3. 具备国家法定船检部门颁发的船舶设计、生产技术条件资质证书和其它相关资质等级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有近三年(2008~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10吨洒水车(采购编号:JXGZ2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之规定;
2.投标人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投标人为制造商的,注册资金须10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须100万元及以上,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须1000万元及以上;
3. 投标为代理商的,必须取得投标品牌生产厂家的唯一有效授权;
4.投标产品已通过国家强制性认证;
5.投标产品已上国家公告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无上牌问题(质量、性能、安全、环保)。已获得批准洒水车辆上牌许可证,免附加税费;
6.必须在本市设有专业维修服务机构或专业维修服务代理机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验后归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留存)
(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四、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五、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
六、投标保证金应于
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密封,画舫船(采购编号:JXGZ2011-05-0501)项目投标文件请于
10吨洒水车(采购编号:JXGZ2
八、画舫船(采购编号:JXGZ2011-05-0501)项目开标定于
采购单位:南昌市园林绿化局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07913986554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B座24楼
采购代理机构: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南昌市高新开发区高新七路186号一楼
联 系 人:吴云江
电 话:0791-8194897
传 真:0791-8194861
邮 编:330096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南昌二七南路支行
账 号:502010100100177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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