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编号:JXGZ2021-08-091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2021年度交警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08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竞争性磋商公告和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0日到2021年8月27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更正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8月20日到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四、响应文件提交2021年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1年8月31日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四、响应文件提交2021年9月6日09:30(北京时间),五、开启时间:2021年9月6日09:30(北京时间)”;
3、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8月31日09:00-09:30(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三)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9月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4、原采购公告和磋商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本项目所供品种“冬执勤、高警大衣”生产资格的企业,被取消的生产企业除外” 现更正为“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7、供应商必须是公安部《人民警察服装生产企业目录》内的生产企业,同时具备本项目所供品种“冬执勤”生产资格的企业,被取消的生产企业除外”;
5、原磋商文件第五章评审标准 二、评分细则:技术部分中“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冬执勤和高警大衣)公安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现更正为“供应商必须提供所供产品(冬执勤)公安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查”;
6、其他事项不变,请各供应商以更正的磋商文件制作磋商响应文件。
更正日期:2021年8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北大道997号
联系方式:0791-87286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国政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昌市庐山南大道348号南昌市农业科学院大楼十楼联系方式:0791-88194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思杰 朱珍珍
电 话:18607918793